北京抢人啦!给北京户口还送创业资金,创新创业者成为重点关照对象

2018-06-10 16:49  14408次阅读

近日,北京政府官网发布《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关于优化人才服务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明确,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团队,可获得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对于引进海外的“特聘专家”可获50-100万奖励。真正的是给北京户口又奖励资金的大馅饼。

创新创业

符合条件可获最高1000万一次性奖励

支持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引进人才:

(一)在京承担国家和本市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和工程等任务或进行其他重要科技创新的优秀人才团队,其领衔人可办理人才引进;由2国家或本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推荐,优秀人才团队的成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二)近3年累计自主投入5000万元以上(含)或近3年累计获得7000万元以上(含)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创新创业团队,自主投入资金或融资资金到位且运营效果良好的,其主要创始人和核心合伙人可办理人才引进;近3年累计自主投入1亿元以上(含)或近3年累计获得1.5亿元以上(含)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创新创业团队,自主投入资金或融资资金到位且运营效果良好的,由2主要创始人或核心合伙人推荐,其团队成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与此人才引进配套的是,北京加大对创新团队和人才的奖励力度

创新团队奖励:

近3年累计获得7000万元以上(含)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创新创业团队,可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近3年累计获得1.5亿元以上(含)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创新创业团队,可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创新人才奖励:

在人才个人奖励方面,北京建立与个人业绩贡献相衔接的奖励机制,业绩贡献突出的可给予每年最高200万元奖励。另外,设立建言献策奖励资金,鼓励社会各界对高精尖产业发展提意见建议,被采纳应用或形成制度性成果的可根据贡献大小给予10万元至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海外人才

“特聘专家”可获100万奖励

人才引进政策内容:加大国际交往中心建设的人才保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一)在京注册的重要国际组织或国际组织分支机构聘用的核心人员;

  (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发机构、外国或港澳台地区来京投资设立的规模以上企业等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三)本市急需的具有全球视野、掌握世界前沿技术、熟悉国际间商务、法律、金融、技术转移等规则的人才。

  

对于海外人才,北京市推出“特聘岗位”,并将特聘岗位引入海外人才的范围扩展到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新型研发机构。聘用后在岗发挥作用突出的,可优先入选“海聚工程”,获聘“北京市特聘专家”,并获得50万-100万元的奖励。

在对海外人才的创新创业支持上,北京市将引智项目申请单位范围从原来的市属单位,扩大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创新主体,同时进一步提升引智项目支持,给予常规引智项目1年、最高50万元的资金支持,给予重点引智项目连续3年、每年不少于50万元的资金支持。

同时,支持科技和文化类创新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研类社团组织和科研服务机构等主体引进使用优秀杰出海外人才,聘用“千人计划”外国专家的,最高可给予其工资薪金80%的资助;聘用“海聚工程”外国专家的,最高可给予其工资薪金50%的资助

21世纪最贵的是什么?——人才。